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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每年九月一日開始申請 申請表下載 申請辦法: 壹、本獎學金以河北京津同鄉會對象 一、在國內大學、四技二專、五專(四、五年級)在學學生。 二、研究所碩士班(不含在職者)在學之研一、研二學生(研究生第三年不得申請)。 三、空大、空專、夜間補校、在職者、輟學者除外,惟畢業繼續升學者不在此限。
貳、申請資格:已入會之同鄉,每年按時繳交年費之本人或其子女可申請獎助學金之一項: 一、獎學金:每學年度第一第二兩學期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惟每學期所修學分不得少於9學分,操行成績甲等以上者。 二、助學金: (1)低收入戶:持有戶籍地相關單位,機關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之本同鄉會會員及其子女。 (2)殘障子女就讀繳費有困難者。 (3)以上申請者每學年度第一、第二兩學期成績單總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三、獎助學金申請人如曾在同鄉會擔任接待服務或其他志工活動查有紀錄者,如條件合格,優先考量入選。 四、經審核通過之子女,需辦理入會並繳交年費,始可支領獎助學金。
叁、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每名暫定新台幣壹萬元整,名額則視獎助學金經費來源由審查委員開會決定之。
肆、申請地址、時間及手續: 一、凡符合申請資格者,可親自向台北市中正區金華街59號2樓索取表格並辦理之。 (本頁下方亦有連結,請自行下載) 二、本會聯絡電話 02-23952270 傳真號碼 02-2395997) 三、自刊登日起至10月31日止,通信申請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四、填具本會公布之申請表格,及一張一吋半身照片並檢附以下資料: (1)學業成績單 (2)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低收入戶或殘障證明等(申請助學金者需備此項證件) 伍、本辦法於中華民國101年3月30日經第三屆第五次董事會議通過實施。 | |